天津小火亡人不应消逝的生命
在我们的印象里,火灾就是铺天盖地的大火,肆意烧毁一切可以损坏的东西,它的到来往往意味着一场灾难。但其实很多时候,“小火”才是夺走生命的最大杀手。在近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中,“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比例居高不下,火灾案例屡屡发生。
触目惊心的“小火亡人”火灾案例
案例一:年6月25日2时45分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4号楼2单元1层楼梯间发生火灾,共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过火面积4平方米。起火原因为楼梯间用户接线箱内电气线路单相接地短路,引燃箱内存放的纸张等可燃物。
案例二:年1月23日1时02分,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二路第九汽车运输公司家属院18号楼6单元楼道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平方米,造成4人死亡,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起火原因为楼梯间内存放的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短路引燃车上的可燃材料,进而引燃楼梯间存放的木质沙发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案例三:年2月15日23时30分,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弄43号一处出租屋发生火灾,事故导致4人死亡。据附近居民透露,事发地出租屋原本只作商用,直到半年前这家人搬到店铺,经过改装以后变成了商住一体。由于工作性质,屋内放着许多橡胶制品与电瓶。此外,租户也曾对房屋进行改造,搭建二楼平台。
“小火亡人”火灾通性特点
“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往往过火面积小,经济损失小,受灾户数和人数相对少,但却造成人员死亡,而且具有通性特点。
一是季节性高发。冬春季节是“小火亡人”火灾高发季节。从历年统计数据情况看,50%以上的的火灾都在此间发生,这与冬春季节寒冷、风大、干燥,用火用电较多,火灾发生频率和总量较高的规律是一致的。
二是夜间熟睡期间高发。由于冬春季入夜时间提前,加之冬春季人体生物休眠处于困倦状态,身体警觉度和警惕性下降,在夜间尤其是深度睡眠期间对于火灾突发的预警能力下降,极易造成“小火亡人”的发生。
三是过火面积小,多集中在生活区域。“小火亡人”火灾燃烧面积小、经济损失小、多发生在人员居住场所是这类火灾的共同特点。因集中在卧室等生活区域,个人的安全警惕不高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容易诱使火灾发生。
四是受灾者多为弱势群体。根据历年统计数据显示,不满14周岁或60岁以上,身患残疾或有精神类疾病等弱势群体为主要受灾人群。这类人员睡眠易处于深度睡眠状态,且应对灾害的能力较一般人员相对较差,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常识和能力,尤其是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群体一旦缺乏监护,更容易成为小火亡人的受害者。
抓住五点,让火灾悲剧不再重演
一是严禁卧床吸烟。严禁卧床吸烟,尤其酒后、睡前、疲倦时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蒂随处乱丢。此外,烟灰在弹落时有一部分不规则的颗粒,带有火星也会引起火灾,落在干燥疏松的可燃物上,同样引起火灾。
二是安全用火用电。注意正确使用炉具、勤开窗,厨房做饭时要注意“用火不离人,离人不用火”。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时要与周边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电取暖设备覆盖晾晒衣物。用电热水袋、电热毯取暖时,加热过程中不能带电使用,应在加热达到所需温度后,拔下电插头方可使用。
三是关爱老人消防安全。关爱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人员,帮助检查室内火灾隐患,尤其对燃气、电气、火源及其周边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张贴嘱咐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提醒老人及时清理可燃杂物,不往家中捡拾废品,不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等。
四是学会成功逃生。家中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毯、逃生面具、救援绳索等常用工具,全家学习正确逃生方法;熟练掌握湿毛巾、防毒面罩等逃生常识。此外,子女应教给老人一些关于火灾的防范和自救知识。
五是加强防火巡查宣传。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居(村)委会要加强防火巡查,及时组织清理公共区域堆放的可燃杂物。消防宣传人员要经常登门入户,向社区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传授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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