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大学生使用违规电器涉嫌刑事处罚
商务BD求职招聘交流QQ群 http://m.jpm.cn/article-124913-1.html年11月14日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学生宿舍楼寝室着火。因房内烟火过大,4名学生分别从阳台跳下逃生。经现场急救人员鉴别,4人均当场死亡。经消防部门勘查,火灾原因系室学生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热棒),并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事发前一晚,室女生用“热得快”烧水,晚上11时宿舍断电,6人均忘记将插头拔掉。第二日清晨6时恢复供电后,“热得快”开始自行加热10分钟后,高温引发了电器故障,迸发出的火星不巧落在了女生们晾挂的衣物上,最终酿成事故。(新闻来源:新华网)该事件已被作为“现代史”、“社会事件”的词条标签收录进了百度百科,大学生违规使用电器事件屡见不鲜,学校明令禁止的背后,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问:违规电器指的是哪些电器?答:违规电器的含义是指违反有关规定或者规程操作的电器。绝大部分的高校认为除了电脑、台灯、顶扇、手机充电器,其他的都是违规电器,通常来讲,具体包括:电磁炉、微波炉、电吹风、热得快、电热毯、电热杯、电饭煲、卷发棒、电暖宝等。本案中的“热得快”,明显属于违规电器。问:大学生使用违规电器会如何处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答:不同高校管理规定及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包括:1、给予处分;2、取消其参与评奖评优的资格。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及《合同法》第条的规定:大学校违规使用电器的行为,如果未发生事故,学校发现了予以处分或批评教育;但如果因此引起火灾,造成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就涉及到了法律处罚的问题,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疏忽大意或是轻信能够避免,具体属于哪种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问:学校是否有权私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集中销毁、没收不予归还、捐赠)违规电器?答:根据《物权法》第2条、第4条的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根据《宪法》第13条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学校和学生系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即使学生使用违规电器违反了《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违规电器是学生基于正常买卖取得的合法财产。因此,如果学校要对学生的违规电器进行处理,则必须要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而不能擅自将他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学校是否违反物权法?主要在于学校这个行为的性质,如果只是“暂扣”,教育学生后返还,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集中销毁、没收不予归还、捐赠,就属于违法行为。问:学校是否有权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答:1、学生公寓属于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涉及公共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路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电线绝缘层允许温度一般为60℃,如果线路长期满载和超负荷运行,线路发热量增大,绝缘层加速老化。当温度在大于℃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短路而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2、学生宿舍供电线路是采用电线而不是电缆,配电设施是按照民用照明标准设计配置的,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基于以上条件,学校有权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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