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布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批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2月16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通告年吉林省LED灯具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批次产品。经检测,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43%。
通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年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全省LED灯具、净水器(饮水机)、剃须刀、厨房小电器(料理机、豆浆机、榨汁机、面包机、咖啡机、电饼铛、煮蛋器、酸奶机、养生壶)、小家电(液体加热器、快热式热水器等)、毛发护理器(吹风机)、电压力锅、电水壶、电热毯、电饭锅、空气净化器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59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批次产品。经检测,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43%。
从《年吉林省LED灯具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中发现,标称鞍山伟都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伟都”调温型电热毯样品被检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对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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