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痛孩子被电热毯烫伤厂家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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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

广西经历了一场低温湿冷的天气

柳州的张先生特意去市场

买了一床电热毯给孩子用

没想到在电热毯买回来的当晚

就出事了!!!

张先生说,这床长1.1米、宽0.6米的电热毯,是在柳州市北站路一家门店购买的,买回来后就给孩子用上了,当晚,张先生起来看看孩子有没有踢被子,竟看到女儿在哭。

柳州市民张先生:“女儿说脚好烫,我跑过来把那个睡袋一掀开,吓得我,看见这个被子在冒烟,我直接扯掉被子往外甩。”

当晚,张先生6岁的女儿和儿子一起睡,女儿的脚部被电热毯烫伤,儿子个子矮一点,躲过了一劫。

记者看到

那张电热毯中间被烧焦

已经断成两截完全变形

一旁的棉被中间

约有60厘米左右的地方被烧焦

里面的棉胎也被烧穿了

留下了一个大概直径15厘米的洞

经过医生诊断

张先生的女儿为浅二度烫伤

经历了这件事后

两个孩子都留下了心理阴影

说明书上标明“局部超热会启动永久性保护功能”

张先生认为,他们平时使用电热毯还是挺注意的,况且这张电热毯的说明书上写着:当电热毯发生局部超温时,会启动永久性保护功能,他认为,商家和厂家应该对此事负责。

柳州市民张先生:厂家自己评估,觉得我们损失的就是这点东西,就只愿赔一千块钱,然后商家那边来看过小孩,知道小孩有烧伤的情况,她觉得厂家一千块钱太少了,她也出一千块钱,加起来就两千块钱,我和我老婆接受不了,两千块钱?我小孩受伤这些算什么?那我小孩子白挨了?我们现在的诉求是赔偿两万块钱。

3月1日,记者来到张先生购买电热毯的这家门店了解情况,在店内,记者发现张先生购买的那款电热毯,仍在货架上售卖。

老板范女士告诉记者,张先生家出问题的这床电热毯,确实是在她店里购买的,事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到张先生家看望了孩子的伤情,也跟厂家联系,协调了赔偿事宜。

门店老板范女士:“厂家说这可能是人为使用不当,可能是折叠了,还有他家小孩才6岁,没有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厂家:怀疑消费者使用不当索赔数额无法接受

记者电话联系了电热毯生产厂家——河北石家庄市梦情电器有限公司。

电热毯生产厂家负责人王先生:从发过来的照片,我看这个大概的情况,他这个电热毯好像使用的时候,好像没打开,有点折叠,折叠在中间的地方,不散热,它就着了,你看在边上的,它已经散掉热了,所以它就不会着起来。

既然如此

电热毯说明书上写着的

“当电热毯发生局部超温时

会启动永久性保护功能”

怎么没有起作用呢?

王先生解释说,他们厂生产了很多款式电热毯,但说明书都是一样的,具体还得以实物为主。

电热毯生产厂家负责人王先生:“他买的这一款电热毯,不是断电保护的那一款,它这个电热毯不能叠着用。”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两万元赔偿要求

厂家负责人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但他们会配合张先生走保险程序

由保险公司评估

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市场监管部门:产品暂时下架继续组织三方协商

3月2日上午

柳州市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站所的工作人员

来到电热毯经销商的门店

调查了解情况

经了解这家门店证照齐全

电热毯的进货手续完备

厂家也提供了营业执照、

产品检测报告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为了安全起见

工作人员建议店老板

先把这个批次产品暂时做下架处理

下一步市场监管工作人员

将积极协调消费者、厂家和经销商

三方进行协调赔偿问题

律师:说明书应该与销售产品保持一致

律师表示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张先生可以先委托双方选定

或调解行政部门指定的产品鉴定机构

对电热毯进行鉴定

费用由举证者先行垫付

志愿律师王一辰:“如果鉴定出来,这个产品是不合格产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厂家就应当要赔偿损失,而且是退一赔三,行政部门还可以对商家以及生产厂家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律师还表示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产品所配备的说明书

要跟所销售的商品相符

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明确知道

商品该如何使用

从而避免潜在的风险

来源: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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