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痛孩子被电热毯烫伤厂家这么说
前段时间
广西经历了一场低温湿冷的天气
柳州的张先生特意去市场
买了一床电热毯给孩子用
没想到在电热毯买回来的当晚
就出事了!!!
张先生说,这床长1.1米、宽0.6米的电热毯,是在柳州市北站路一家门店购买的,买回来后就给孩子用上了,当晚,张先生起来看看孩子有没有踢被子,竟看到女儿在哭。
柳州市民张先生:“女儿说脚好烫,我跑过来把那个睡袋一掀开,吓得我,看见这个被子在冒烟,我直接扯掉被子往外甩。”
当晚,张先生6岁的女儿和儿子一起睡,女儿的脚部被电热毯烫伤,儿子个子矮一点,躲过了一劫。
记者看到
那张电热毯中间被烧焦
已经断成两截完全变形
一旁的棉被中间
约有60厘米左右的地方被烧焦
里面的棉胎也被烧穿了
留下了一个大概直径15厘米的洞
经过医生诊断
张先生的女儿为浅二度烫伤
经历了这件事后
两个孩子都留下了心理阴影
说明书上标明“局部超热会启动永久性保护功能”
张先生认为,他们平时使用电热毯还是挺注意的,况且这张电热毯的说明书上写着:当电热毯发生局部超温时,会启动永久性保护功能,他认为,商家和厂家应该对此事负责。
柳州市民张先生:厂家自己评估,觉得我们损失的就是这点东西,就只愿赔一千块钱,然后商家那边来看过小孩,知道小孩有烧伤的情况,她觉得厂家一千块钱太少了,她也出一千块钱,加起来就两千块钱,我和我老婆接受不了,两千块钱?我小孩受伤这些算什么?那我小孩子白挨了?我们现在的诉求是赔偿两万块钱。
3月1日,记者来到张先生购买电热毯的这家门店了解情况,在店内,记者发现张先生购买的那款电热毯,仍在货架上售卖。
老板范女士告诉记者,张先生家出问题的这床电热毯,确实是在她店里购买的,事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到张先生家看望了孩子的伤情,也跟厂家联系,协调了赔偿事宜。
门店老板范女士:“厂家说这可能是人为使用不当,可能是折叠了,还有他家小孩才6岁,没有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厂家:怀疑消费者使用不当索赔数额无法接受
记者电话联系了电热毯生产厂家——河北石家庄市梦情电器有限公司。
电热毯生产厂家负责人王先生:从发过来的照片,我看这个大概的情况,他这个电热毯好像使用的时候,好像没打开,有点折叠,折叠在中间的地方,不散热,它就着了,你看在边上的,它已经散掉热了,所以它就不会着起来。
既然如此
电热毯说明书上写着的
“当电热毯发生局部超温时
会启动永久性保护功能”
怎么没有起作用呢?
王先生解释说,他们厂生产了很多款式电热毯,但说明书都是一样的,具体还得以实物为主。
电热毯生产厂家负责人王先生:“他买的这一款电热毯,不是断电保护的那一款,它这个电热毯不能叠着用。”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两万元赔偿要求
厂家负责人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但他们会配合张先生走保险程序
由保险公司评估
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市场监管部门:产品暂时下架继续组织三方协商
3月2日上午
柳州市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站所的工作人员
来到电热毯经销商的门店
调查了解情况
经了解这家门店证照齐全
电热毯的进货手续完备
厂家也提供了营业执照、
产品检测报告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为了安全起见
工作人员建议店老板
先把这个批次产品暂时做下架处理
下一步市场监管工作人员
将积极协调消费者、厂家和经销商
三方进行协调赔偿问题
律师:说明书应该与销售产品保持一致
律师表示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张先生可以先委托双方选定
或调解行政部门指定的产品鉴定机构
对电热毯进行鉴定
费用由举证者先行垫付
志愿律师王一辰:“如果鉴定出来,这个产品是不合格产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厂家就应当要赔偿损失,而且是退一赔三,行政部门还可以对商家以及生产厂家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律师还表示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产品所配备的说明书
要跟所销售的商品相符
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明确知道
商品该如何使用
从而避免潜在的风险
来源: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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